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88304永利集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系2008年由市政府整合原属中央和地方的10个研究院所组建而成的正厅局级事业单位,是集研究开发、中试孵化、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和地方科学院,是全国省级地方科学院联盟的发起单位和全国科学院联盟的重要成员。市科研院现行职能职责为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组织实施应用技术研究,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相关应用技术基础研究,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工业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科技孵化等服务。
(二)单位构成。
市科研院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辖10家二级预算单位,即重庆科技检测中心、科学咨询杂志社、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光学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重庆市硅酸盐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重科理化计量中心有限公司。其中,前2家单位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1年度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度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后8家单位系改制科研院所,仅就财政供养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编制预算,按要求不纳入单独公开范围,由院本部汇总编制和公开预算。
市科研院本部包含党建工作处(督查室、院工会)、办公室、干部人事处(人才办)、规划发展处(研究室)、科研管理处(合作办)、资产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7个职能处室,包含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信息与自动化技术研究中心、新材料研究中心、低碳与生态环保研究中心、生物医药与器械研究中心等5个事业性质研究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83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33.81万元,事业收入35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41.8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7.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8.98万元,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增加4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835.6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038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7.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424.2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137.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3.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3.81万元,比2021年减少32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04万元,比2021年减少4010.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编报口径变化,离退休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填列,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81.77万元,比2021年增加3681.77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以特定目标类项目形式进行填报,主要用于保障改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8.5万元,比2021年减少1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编报口径变化,因公出国(境)费用以特定目标类项目形式进行填报,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范围;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科研院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科研院严格按照规定控制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81.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倪元飞 联系方式:023-673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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