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88304永利集团(以下简称“重科院”)系2008年由市政府整合原属中央和地方的10个研究院所组建而成的正厅局级事业单位,是集研究开发、中试孵化、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和地方科学院,是全国省级地方科学院联盟的发起单位和全国科学院联盟的重要成员。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为开展集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组织实施应用技术研究、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相关应用技术基础研究、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工业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科技孵化等。
(二)单位构成。
重科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含下辖8家二级预算单位,即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重庆市光学机械研究所、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重庆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重庆市硅酸盐研究所、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重庆市机电设计研究院、重庆市机械工业理化计量中心。8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系转(改)制院所(国有企业),仅就财政供养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范围。自2011年度起,市财政局将重科院调整为一级预算单位。
重科院本部包含党建工作处(督查室、院工会)、办公室、干部人事处(人才办)、规划发展处(研究室)、科研管理处(合作办)、资产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7个职能处室,包含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信息与自动化技术研究中心、新材料研究中心、低碳与生态环保研究中心、生物医药与器械研究中心”等5个事业性质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未参与本轮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53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97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68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74.94万元,主要是去年因预算软件限制,未能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今年已全面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537.4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8,15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3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65万元,住房保障72.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74.94万元,去年因预算软件限制,未能将事业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今年已全面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基本支出比2019年增加225.3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7.42万元,比2019年增加52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7.42万元,比2019年增加22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础绩效提高、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调整,以及对应的“五险一金”和职业年金等增加所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550万元,比2019年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科研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等预算,主要用于对科研项目立项和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重科院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0.50万元,比2019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科院控制了出国考察团的数量,经费实现零增长;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2019年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科院控制和降低了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大幅度压缩了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19年增加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科院车辆改革方案经机关事务局批复后,保留6台机动车,为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调整了“三公”经费预算内部结构。重科院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飞 联系方式:1592320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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